各设区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健康委,省属省管医院: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切实解决老年人在就医服务中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改善老年人就医体验,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实施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举措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311号)要求,制定了以下便利老年人就医的举措,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普遍适用与分类推进相结合、线上服务与线下渠道相结合、解决突出问题与形成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适应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快解决老年人在就医服务中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推进医疗机构就医流程改造、智能技术适老化改进及传统服务方式进一步完善,使就医流程更加合理、智能技术应用更加便捷、传统服务方式更加贴近老年人需求,提升老年人就医服务的便利性和满意度。
二、主要措施
(一)完善老年人“健康码”管理。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做好老年人服务引导和健康核验工作,全国及各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机制设置的“健康码”在省内各级医疗机构互通互认,医疗机构在入口处应安排专职人员协助需要帮助的老年人核验“健康码”。对既无“健康码”又无纸质健康证明的人员,通过现场登记个人信息,填写健康承诺书和流调表等方式开展查验,对无发热等异常症状且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应及时放行。
(二)提供多途径预约挂号服务。医疗机构要开展多种形式的预约诊疗服务,完善电话、网络、现场等多种预约挂号形式,逐步提供方便老年人预约挂号的新途径或新方式,畅通家人、亲友、签约家庭医生等代老年人预约挂号的渠道。二级以上医院应根据老年人患病特点和就医实际情况,为老年人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三级医院优先向医联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留预约号源,进一步落实城市大型医疗机构将不少于20%的专家号源,向提供首诊和签约服务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开放的规定,向下级医疗机构开放的号源要提前10天放号,3天后剩余未用号源回收至共享号源池。推动医联体牵头医院逐步将预约诊疗信息系统延伸至医联体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畅通双向转诊通道,方便老年人通过社区预约转诊就医。
(三)优化线上线下服务流程。推行智慧医疗“一张网”建设,依托实体医院构建互联网医院网络,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为老年人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等提供在线服务。不断优化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的界面设计和服务功能,简化网上办理流程,为老年人提供语音引导、人工咨询等服务。推进互联网网上服务与医疗机构自助挂号、取号叫号、缴费、打印检验报告、取药等智能服务终端设备的信息联通,促进线上和线下服务相结合。保留挂号、缴费、打印检验报告等人工窗口,推进居民身份证、医保卡/社保卡、医院就诊卡等功能整合,逐步实现多介质办理就医服务,积极推进电子健康卡应用,鼓励在就医场景中应用人脸识别等技术。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要开设老年医学科,积极开展老年综合评估、老年专科门诊、用药咨询、护理门诊等特色服务。鼓励开设老年人综合服务门诊,提供诊疗、康复、护理、用药指导等“一站式”服务。
(四)提供贴心优质服务。医疗机构要为老年人开设老年人挂号、缴费、取药优先窗口,对老年患者增加人文关怀,安排社工、志愿者或其他工作人员,为老年人主动、热情、靠前服务,对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引导和必要的帮助,协助老年人使用自助设备进行预约、挂号、缴费等。对无亲属陪护的80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伴医服务。对老年重症住院患者,在其住院检查期间,由医护人员全程陪检,对老年普通住院患者,应根据实际安排医辅人员进行陪检,保障患者医疗安全。
(五)开展便捷药事服务。医疗机构应当落实我省关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慢性病长期用药处方的要求,持续开展长期用药服务。对于行动不便等老人不能前往医院取药的,可由熟悉患者基本情况的人员,按照医保等相关规定代为领取。探索中药饮片代加工、配送等服务,方便老年人就近配备慢性病常用药物。推动处方管理系统与药房配送系统对接,加快门诊智慧药房化建设,减少老年人取药等候时间。
(六)优化出入院“一站式”服务。医疗机构要不断优化出入院流程,逐步整合医保办、门诊办、咨询等服务窗口功能,开设入院服务中心或窗口集中办理住院预约、入院缴费、入院前检查检验安排等事项。要进一步梳理内部业务办理流程,在病区或住院部提供出院费用结算、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用血费用出院直接减免、出院小结打印等服务,健全完善“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一章管理”服务模式,让老年人办理出入院更便捷。
(七)提升老年住院患者服务水平。医疗机构要按照分级诊疗的要求,结合功能定位,根据老年患者疾病特点、自理能力情况以及多元化护理需求等,对住院的老年患者开展老年护理服务需求评估工作,并根据老年人护理需求评估结果和实际情况,为老年患者提供老年综合征管理、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护理,康复护理、心理护理等科学适宜的护理服务类型和服务内容。特别是为失能老年人提供专业的老年护理服务。可根据具体实际增加或细化服务项目,制订有针对性的护理服务措施,确定服务项目和频次。加强老年住院患者安全风险的管理,按照相关服务指南和技术操作标准等,规范提供服务,保证质量安全。如肺栓塞、跌倒、误吸、坠床等,建立高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鼓励患者及家属参与照护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加强专业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和陪护人员服务老年患者的能力。
(八)构建适老化就医环境。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老年人特点改善就医环境,配备必要且符合国家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无障碍通道和设施,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性、便利性、适老性。医疗机构主出入口应当设置方便老年人上下车的临时停车点,并有安全标识。医疗机构内的标识应当清晰、简明、易懂,具有良好的导向性。在门诊导医台设立老年人综合服务点,提供导医、咨询、助老器具借用等服务。门诊和住院病房设置无障碍卫生间,门宽应当适宜轮椅进出。
(九)拓展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按照《关于加强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0〕24号)要求,通过家庭病床、上门巡视、家庭医生签约等方式,根据《居家医疗服务参考项目(试行)》结合实际优先开展需求量大、医疗风险低、适宜居家操作实施的技术和服务项目。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丰富和创新护理服务模式,为失能或高龄老年人提供日间护理、居家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鼓励医疗机构结合实际,积极丰富创新多层次、差异化的老年护理服务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结合优质护理服务要求,积极为老年患者开展延续性护理服务,通过医联体、互联网等手段将服务延伸至老年患者家中,拓展“互联网+护理服务" 新型业态,增加老年护理服务供给。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便利老年人就医的相关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找出当前医疗服务和老年患者就医感受的突出问题及症结所在,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认真落实,层层压实责任,把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举措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老年人满意度监测、分析和持续改进的闭环管理流程,不断改善老年人就医体验。
(二)加强督查指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跟踪分析工作成效。要明确责任,加强追责问效,要结合实际,针对重点工作开展实地调研、评价和督查指导,及时发现影响老年人就医感受的问题,及时调整完善便利老年人就医的举措,切实保证工作效果。我委将持续开展工作督查,并适时开展明查暗访,对存在的问题将追踪整改落实。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新媒体平台,面向老年人开展智能技术应用宣传教育,提高老年人学习应用智能技术的积极性,引导老年人主动学习新技术、新技能。动员社区工作人员、医护人员等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老年人宣传运用智能技术就医,开展适宜老年人的医疗相关智能技术的培训,帮助老年人熟悉互联网医疗服务流程和操作程序,引导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就医,逐步适应现代就医模式。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