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录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21〕9号)
发布日期:2021-07-22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卫科教教育便函〔2021〕269号)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21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收计划

根据国家下达我省的2021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任务,结合各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上报的招收计划,全省2021年计划招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3480人(含中医450人,具体招收计划见附件)。在培训基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不纳入招收统计名额。

二、招收对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招收对象应当以应届本科生为重点,加大面向社会招收培训对象的力度。以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急诊科、临床病理科、重症医学科等紧缺专业为重点,向来自县及县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委派培训对象倾斜。

三、招收时间

各培训基地2021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收工作应自通知下达之日起全面组织,于8月31日前全部完成。所有培训学员在9月1日前进入培训基地(含协同单位,下同)接受轮转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基地招生指导。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应当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指导辖区内培训基地按照公平公正、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统筹做好学员招收工作。培训基地要结合基地容量和专业基础,按照计划开展招收工作,严禁专业基地超培训容量招收。

(二)强化对培训基地的规范管理。各地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管理要求,加强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监管,全面规范协同单位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对不具备教学条件、学员首次结业考核通过率差的协同单位及其专业基地,主基地要采取对协同单位实行减招、停招或增加到主基地培训时间等方式加强管理。

(三)全面落实订单定向医学生培训安排。根据原省卫生计生委、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编办《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要求,2021年毕业的农村订单定向临床(含中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全部参加全科(中医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麻醉专业的毕业生参加麻醉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原则上所有定向生全部安排在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主基地)进行培训。各设区市应根据所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数量、专业基地的容量和定向生毕业人数,商各基地统一做好定向生的培训基地安排。各培训基地在确保完成全科专业和麻醉专业定向生计划的基础上,再根据剩余容量招收其他参加全科(中医全科)专业和麻醉专业培训的学员。

(四)统筹做好招生工作。培训基地要加大面向社会招收培训对象的力度,减少以本院医师身份参加培训人员所占比重。对社会化学员招收,应提前发布招生公告,明确相关流程并组织实施,无特殊情况,不得拒绝社会化学员报名。培训学员进入培训基地接受培训前,参与培训的各方应根据学员专业类别分类,参照《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范本》签署协议,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进一步明确培训工作参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加大紧缺专业招收力度。培训基地要以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急诊科、临床病理科、重症医学科等紧缺专业为重点(原则上紧缺专业招收数量可突破省级下达的计划数,原则上不得低于2020年实际招收数)。要严格控制非紧缺专业招收规模,加大紧缺专业招收力度。

(六)及时准确上报培训招收信息。培训基地要高度重视学员招收和信息上报,指定专人负责培训学员信息上报工作,确保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培训基地应当于9月15日前,按要求将年度招收的规培学员信息按规定经国家信息管理系统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所报数据将作为中央对地方专业支付资金年度结算和培训对象参加结业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2021年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招收计划表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7月21日

附件下载:附件:2021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计划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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