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报:江苏整治放射防护管理
发布日期:2021-07-20 15:26:55 浏览次数:

(健康报:2021-07-14)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日前制定《全省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于2021年7月至2022年4月开展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管理专项整治行动。

《方案》提出,以县(市、区)为单位放射诊疗机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达到95%以上;实现放射诊断设备稳定性检测开展率达到80%以上、放射治疗和核医学稳定性检测开展率达到100%;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和职业健康监护率均要达到100%;放射诊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放射防护管理人员和放射工作人员培训率要达到95%以上等。

该省要求,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卫生监督机构、疾控机构对辖区内放射诊疗机构自查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发现管理不规范、整改不到位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依法查处;市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卫生监督机构、疾控机构对辖区放射诊疗机构自查及县级核查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得少于10%。该省卫生健康委将组织对各地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随机督查放射诊疗机构放射防护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对督查发现的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等问题,实行全程跟踪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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