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全市护理院行业监管,促进护理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护理服务对象健康权益,今年起,南通市卫健委联合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在全市开展护理院规范建设信用等级评价工作。3月,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南通市护理院规范建设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此次护理院规范建设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对象为全市范围内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纳入民政部门备案管理的护理院。根据评价标准,护理院信用等级将从设置标准、依法执业、医疗护理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医德医风建设及满意度测评、医保执行等方面进行评价,分为四级,分别为:A级(诚实守信)、B级(信用良好)、C级(轻度失信)、D级(严重失信)。”
卫健委、民政、医保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分类监督、动态监管”原则分别对护理院的医疗执业活动和医疗服务质量、养老服务质量和安全运营、医保费用以及基本照护保险基金等方面进行监管。通过加强部门协调监管,达到 “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的目标。今后护理院的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将与星级养老机构评定以及医疗保险基金挂钩,直接影响到护理院床位补贴和居家照护服务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