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药政工作现场会在南京召开
发布日期:2021-04-25

2021年4月21日至22日,全国药政工作现场会在江苏南京召开。国家卫生健康委药政司司长于竞进主持会议并讲话。江苏省卫生健康委主任谭颖出席会议并致辞。

谭颖主任代表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向出席会议的领导和与会代表表示热烈欢迎。她指出,近年来,江苏药政工作紧紧围绕国家深化医改决策部署和卫生健康工作重点,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持续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在短缺药品保供稳价方面不断探索,通过健全监测预警、分级储备和会商联动等机制,打好“组合拳”。在药品临床综合评价方面出台省级工作方案,完善组织架构,试点推进丙肝治疗等领域药品临床综合评价工作。在指导药学服务加强药学队伍建设方面组织开展家庭药师培训,将其纳入家庭医生团队,为老百姓提供更好的居家药学服务。

谭颖主任表示,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是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三医联动改革的关键一环。当前,江苏卫生健康系统正在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精心谋划“十四五”发展规划。下一步,江苏省将持续深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力保障短缺药品供应,全面推动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加快提升药学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药政管理工作的水平,努力为建设健康中国、促进全民健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药政司司长于竞进表示,在江苏召开全国药政工作现场会,目的是围绕今年全国药政工作会议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挖掘、推广各地在实际工作中探索出的好做法好经验,推动各地加强交流学习,将药物政策相关各项具体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他指出,《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药品管理法》均提出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基本药物在保障临床必需方面的功能定位,推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加快建立“1+X”的临床用药模式,稳步扩大基本药物的临床使用。开展药品使用监测、药品临床综合评价、短缺药品保供稳价等具体工作,是以促进临床药品合理使用为出发点,制定和完善药物相关政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国家明确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重要职责,各地要主动谋划、深入思考、积极探索。

会上,江苏省卫生健康委、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和无锡市、苏州市、扬州市卫生健康委以及南京市儿童医院等8家单位,河北、广西等6个省份,分别针对药政工作不同领域进行了交流发言;中国药科大学对药品临床综合评价、罕见病用药保障等相关课题进行了汇报。会议组织参会代表考察了江苏省中医院和南京鼓楼医院,参观了互联网医院、门诊药房、药学门诊、审方中心等场所,听取了基本药物配备使用、“互联网+”药学服务、转变药学服务模式等方面工作汇报。

全国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计划单列市卫生健康委药政工作牵头处室负责同志,国家卫生健康委部分直属联系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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