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口报:2021-03-18)
近日,《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发布。“十四五”期间,江苏将从机构、能力、保障三个方面采取措施,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
在机构建设方面,江苏将推动疾控机构优化职能,省级疾控机构履行全省业务技术指导、检验检测、能力培训和信息管理等职能;市级疾控机构提高区域内重大疾病防控技术水平; 县级疾控机构强化流行病学调查、疾病监测等功能。医疗机构强化疾控职责,推动二级以上医院成立公共卫生科,配备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责清单制度,履职情况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年度绩效考核。基层加强标准化建设,推动村 (居)民委员会依法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强化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检分诊、筛查哨点、计划免疫、隔离观察室、心理健康标准化建设。
提升监测预警、实验室检验检测、科学研究三方面能力。完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医疗机构门急诊及住院电子病历数据对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依托大数据提高早发现、早处置能力。推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建设规范化发热门诊,扩大监测哨点范围。加强高水平实验室建设,支持省级建设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和二噁英检测实验室。增强二级以上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建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协同机制。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企业等单位的科研合作,强化应用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有力支撑疾控业务开展。
在保障方面, 加大疾控机构基础建设力度,实施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工程,推动目前人均建筑面积不达标的19家疾控机构加快基础建设步伐,确保在 “十四五”期间全部建设到位。强化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首席公共卫生医师 (专家)制度,培养引进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公共卫生领军人才,支持高校公共卫生学院建设培养复合型人才。依托公共卫生人才培养项目,建强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验检测、卫生应急等各类公共卫生专业队伍。提高疾控工作人员待遇,进一步落实国家卫生防疫津贴制度,对参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一线人员,落实关心爱护措施,按规定给予奖励激励,增强疾控工作人员的归属感、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