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省药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宁召开
发布日期:2021-03-10

3月9日,2021年全省药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南京召开。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和全国药政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全省药政工作,研究部署2021年药政工作重点任务。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兰青出席会议并讲话。

兰青指出,2020年是极不寻常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省药政条线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主动做好药品和防疫物资保障等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积极贡献。全省药政工作紧紧围绕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这条主线,聚焦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障药品临床供应两大中心任务,聚力药品临床综合评价、药品使用监测和药学队伍建设三大支撑性工作,进一步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强化措施、提升能力,高质量地保障了人民群众和临床用药需求。 “十三五”以来,全省药政条线积极适应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主动作为,勇于实践,创造了很多典型经验,短缺药品保障供应、药品临床综合评价等工作均走在全国前列。

兰青强调,随着“健康江苏”建设不断推进,药品领域综合改革不断深化,要准确把握“十四五”时期药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新要求,紧扣“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坚持政策联动,坚持改革创新,全力加强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更高质量地满足临床用药需求。

兰青要求,2021年全省药政工作要全力推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地落实,强化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合理使用,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综合试点,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要全面加强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完善部门会商联动机制,强化监测预警和分类应对,落实短缺药品分级储备,完善院内制剂调剂使用政策,加强罕见病诊疗用药保障,最大限度满足临床用药需求。要稳步推进药品临床综合评价,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探索建设“一体化”监管平台,试点推进重点类别药品临床综合评价。要加强药品使用监测,按照国家部署要求,大力推进监测平台和网络联通建设,健全完善药品使用监测管理制度,加强药品使用监测信息数据的分析应用。要统筹做好基层家庭药师培训、总药师制度试点、药物政策专题培训和转变药学服务模式等各项工作。

南通市、连云港市、扬州市、苏州市和南京市溧水区作会议交流发言。省卫生健康委相关处室和省医学会、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省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有关负责同志,在宁省管医院分管领导和药学部门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设区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药政部门负责同志,宁外省管医院分管领导和药学部门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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