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省西学中高级人才研修项目师承导师专家库建设工作的通知(苏中医科教函〔2021〕2号)
发布日期:2021-02-24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西学中高级人才研修项目,进一步提升研修对象的中医临床临证能力,根据《2020年江苏省西学中高级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苏中医科教〔2020〕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拟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高水平的省西学中高级人才研修项目师承导师(以下简称“师承导师”),组建省西学中高级人才研修项目师承导师专家库(以下简称“导师专家库”)。为做好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师承导师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受聘担任主任医师、主任药师等正高级职称的中医药(含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专家;

(二)从事中医临床工作20年以上(截止到2021年1月31日,下同),具备扎实的中医药理论基础和丰富临床(实践)经验;

(三)身体健康,坚持临床,能够保证每周不少于1.5个工作日的带教时间,保证教学计划和带教任务的完成;

(四)在省级及以上中医药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针灸学会各专业分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职务,或获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全国师承指导老师、省师承指导老师、岐黄学者、省名中医、省领军人才荣誉称号的专家;

(五)热衷于中医药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规违纪行为。

二、遴选程序

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经专家遴选等程序择优确定。

1. 自主申报。此次申报采取网络申报形式,符合条件人员登录省西学中高级人才研修项目管理平台(江苏省中医药科技管理平台,网址:https://58.213.112.246/zyykj/),下载《省西学中高级人才研修项目师承导师申报操作手册》,根据要求填写申报书。通过平台,逐级报送至省卫生健康委中医科教处。

2. 专家遴选。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进行评选。专家组将根据导师区域分布和专业分布,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师承导师。

3. 确定公布。省中医药管理局将在一定范围内对入围师承导师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正式公布,并录入导师专家库。进入师承指导阶段的师承导师将由省中医药管理局颁发“江苏省西学中高级人才研修项目导师聘书”。

三、师承导师主要任务

入库师承导师和西学中高级人才研修项目研修对象实行双向选择。每位导师同一时期所带研修对象不超过3名。进入师承指导阶段的师承导师主要任务有:

(一)以临证带徒形式,指导研修对象全面系统地掌握中医临证思维,教授常见中药和方剂的配伍及运用。每周带徒学习时间不少于3个半天,并指导完成跟师学习笔记(每年不少于150篇)和跟师心得(每年不少于1篇)。

(二)师承指导期间,指导研修对象精读《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及温病学等中医经典著作,撰写读书心得(每年不少于1篇)。

(三)定期对研修对象撰写的跟师笔记、跟师心得和读书心得进行批阅,批语要有针对性和指导性。

四、经费安排

进入师承指导阶段的导师,其带教师资费用由研修对象从西学中高级人才项目专项资金中按照1.5万元/年的标准列支。

五、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要充分认识到西学中项目的重要意义,组织好本地区的师承导师申报工作,积极推荐优秀专家申报,促进师承导师与研修对象所在单位的合作,全面推进西学中项目在团队建设、学科发展和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

(二)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0日,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审核截止时间3月12日。

(三)师承导师所在单位要在研修对象学习期间提供必要的支持,确保跟师任务顺利完成。

(四)因师承导师个人原因,导致研修对象未能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完成跟师任务的,将取消师承导师资格。

联 系 人:黄奇骏

联系电话:025-83620518

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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