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发布日期:2021-12-07 10:05:56 浏览次数: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我国公共卫生体系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特大疫情面前,暴露出能力不强、机制不活、动力不足、防治结合不紧密等问题”的论断。他要求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从投入机制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为疾控体系改革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全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疾控体系建设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省卫生健康委的领导下,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体系建设,注重顶层设计、法治并重、部门协同、项目配套、资金投入,体系建设水平得到快速提高。

依法治理,强化法治政策保障引领。坚持在依法防控中推动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公共卫生相关法规修订,发挥法治在疫情防控、体系改革中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完善公共卫生法治体系。《江苏省传染病防治条例》《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已形成草案框架,《江苏省院前急救医疗条例》已完成草案初稿。出台公共卫生改革政策。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意见,健全完善包括疾控体系在内的四大体系,实施疾控机构基本建设达标工程项目等17个重点项目。省卫生健康委明确项目任务分工、制定年度推进时序表、每季度定期通报任务进展。

改革创新,织密织牢疾病防控网络。优化完善职能设置,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夯实基层防病网络,织密织牢防护网,筑牢筑实隔离墙。强化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职责。研究制定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责清单,将医疗机构承担公共卫生工作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援等任务纳入《江苏省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明确医院公共卫生科职责,推动全省二级及以上医院组建公共卫生科,统筹协调和负责医院内公共卫生工作。加强基层疾病预防控制职责。明确工作职责,并推动全省各村(居)民委员会设置公共卫生委员会。开展医防协同试点。开展医防协同试点,在南通市3家市级医院设立“心脑血管医防协同分中心”“公共卫生医防协同分中心”“老年病医防协同分中心”,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做好辖区内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病等防治管理工作。

补齐短板,强化“人、财、物”资源配置。强化疾控体系建设人、财、物资源要素配置,开展新一轮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达标工程建设,夯实体系建设发展硬件基础。公共卫生人员队伍快速壮大。落实疾控中心编制配置标准,加大人员招聘力度,同步扩大编制数量和在职人员数量。按照编制标准考核设区市每万常住人口疾病预防控制人员数。疾控机构基本建设持续推进。全省109家疾控机构,有建设计划的41家,其中已立项5家、在建17家,达标的疾控中心94家,达标率增至86%。针对基础建设不达标疾控中心,明确整改方案和时限,通过异地新建、改扩建设、内部公共卫生资源调配等方式进行整改。公共卫生财政投入显著增加。全省各级政府不断增加经费投入,全力支持实施各项国家和省定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保障疾控中心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运行和发展。

提升能力,硬件配备与人才培养并重。教卫协同构建新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实施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国家卫生应急队伍能力提升、实验室建设等项目,着力提升传染病监测预警、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验监测、卫生应急处置等核心能力。加大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力度。开拓源头、内部挖潜、健全激励多措并举,重点推动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指定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承担定向培养任务,加大预防医学五年制本科医学生和预防医学三年制专科医学生招生力度。医教研协同开展人才培养。搭建人才培养平台,通过导师互聘、联合培养、科研协作等方式开展深入合作,共同构建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体系,联合培养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应用型公共卫生博士人才。强化技术交叉培训,打造专常兼备卫生人才。对参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一线人员,落实关心爱护措施,在职称评审、子女入学等方面按规定给予奖励激励。各类科研、人才项目向公共卫生、传染病等专业倾斜。提升传染病监测预警能力。加强传染病监测哨点医院建设,率先在哨点医院实施门诊电子病历系统改造。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常态化监测要求,构建多部门监测数据采集共享机制。成立由公共卫生、临床医学、实验室检测、大数据分析等领域专家组成的工作组,研究制定口岸监测,民政服务机构、监管场所、学校和托幼机构等监测信息采集数据标准,通过省政务大数据交换平台进行有效归集,强化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多渠道信息采集。提升实验室检验检测能力。增加资金投入,为省疾控中心配备高通量全基因组测序、全自动分子检测工作站等高端仪器设备。苏州、无锡、盐城、扬州等4个市级疾控机构配置移动生物安全二级检测车。挂图作战,推动全省92个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成生物安全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具备核酸检测能力。2020年省、市、县三级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项目数分别增至1239项、552项、164项。提升卫生应急处置能力。适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需要,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提升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各设区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能力项目清单》和《各设区市新冠肺炎疫情处置能力配备基本要求》,对领导指挥、流调等11个方面的应急处置能力39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实施国家应急队能力提升项目,更新提高传染病防控、核和辐射两支国家队装备水平。

需求导向,多管齐下推进高质量发展。立足我省重大疫情防控和健康江苏建设需求,面临疾病预防控制网络不健全、人才结构性矛盾尚未破解、信息化建设支撑不充分、医防协同机制仍不健全、疾控机构内部管理粗放等不足,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对疾控体系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完善疾控网络建设。依法依规治理、创新改革举措、强化监督考核,织密织牢防控网络,强化职责履行。强化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各级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职责,明确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职责,强化校园公共卫生管理服务。提升人才支撑能力。完善人才引进政策,深化人才供给改革,创新人才培养使用方式,通过人才引进、源头培养、在职教育、内部应急队伍建设等方式,逐步解决体系所需各类领军人才、复合型人才、基层实用型人才。创新医防协同机制。健全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等机制,搭建学科和科研、技术培训、检验检测、信息共享等协作平台,逐步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信息化服务能力。围绕增强早期监测预警能力、健康影响因素监测评估能力,提升工作信息化水平。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完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等各类疾病预防控制业务信息系统。运用新技术,深度融合利用系统数据,充分发挥支撑作用。加强体系内部治理。坚持公共卫生事业公益性,落实政府财政全额保障责任。实施公共卫生机构绩效管理改革,提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水平,允许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面向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技术服务并用于人员激励,对参与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一线人员,落实关爱措施和奖励激励。各类科研、人才项目向公共卫生、传染病等专业倾斜。

(来源:《群众》2021年第22期;作者:朱宝立,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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