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概况
江苏省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包括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两部分内容。扶助方式采用资金直接扶助,到户到人,由各市县通过指定银行汇入个人账户。奖扶资金发放周期一般为半年发放一次,特扶资金发放周期一般为每年一次,部分市县也有按月、按季发放。
(二)实施流程
扶助对象的确认程序为由本人提出申请,村委(社区)审议并公示,乡镇街道初审并公示,区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审核确认、公布,省市卫健部门备案。省卫健委根据各地扶助对象人数及发放标准,按照省拨(含中央)资金比例,分两次拨付资金,年底预拨下年度部分资金,次年拨付余下全部资金。资金直达市本级、县级,由区、县直接发放到人。
(三)绩效目标
一是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帮助解决农村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二是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特殊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评价情况
(一)评价思路方法
政策评价主要从政策制定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政策执行的规范性和落实保障程度,以及政策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结合计生扶助政策的具体情况,评价思路上,除了对政策开展上述客观评价以外,重点抓住政策的特征,去发现政策落实中的问题,并积极寻找解决方案。
本次绩效评价秉承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绩效相关等原则,按照从政策决策、执行管理到政策效果的绩效逻辑路径,运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项目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二)评价工作情况
事务所组建了由主任会计师为负责人的评价项目组。评价工作从2021年 4月启动,于10月初完成初稿。
(三)绩效评价结论
经评价,江苏省计划生育扶助政策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6.43分,绩效等级为“良”。
三、项目绩效
(一)预算及执行情况
计生扶助政策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共同负担,2020年预算总额325360万元,其中,省级投入112575万元,含中央转移支付84408万元;市县投入212785万元。
(二)资金分配和分担情况
计生两项政策纳入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保障范围,按照江苏省《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苏政办发〔2019〕19号)执行。在各市县分配比例上,省与市县事权和支出责任实行省与市县按比例分档差别化分担。
(三)主要业绩成效
1.落实扶助政策,全面完成年度扶助任务。2020年,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合计支出32536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资金使用合规,全面完成年度计划任务。
2.有效缓解特殊家庭的生活困难,扶助对象满意度高。扶助金占特殊困难家庭收入比重较大,特别扶助金较大程度提高了特殊困难家庭的收入水平,有效地缓解了扶助对象的实际生活困难。调查显示,90%的扶助对象认为生活状况有了较大改善。
四、存在问题
1.信息化管理程度不高。扶助对象因年龄段等发生变化时,系统识别支撑不够。外地迁入人员历史婚育等情况不能掌握,信息不能共享,带来认定困难。
2.个别地区资金拨付不及时。县区负担压力较大,经济薄弱地区财政较紧张,个别地区在次年3月(含)前才完成拨付。
五、有关建议
一是加强部门间协调。各级卫健、民政、人社等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加强扶助政策与养老服务、医疗服务、社会救助服务等政策衔接,充分利用现有民生保障体系,构建对计生扶助对象的保障网络。
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大信息支撑力度。各地应着力寻找解决“信息孤岛”途径,逐步实现信息共享,提高政策管理水平。
三是加强过程化管理。建立常态化的年度检查制度。重点对发放对象的准确性、发放时间的及时性进行抽查、互查,提高信息准确率,确保扶助资金到户到人。加强工作流程操作指引,细化工作要求,履行指导监督职能。加强社区(村)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基层队伍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