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传染病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苏卫办医政〔2021〕42号)
发布日期:2021-12-03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省管有关医院:

根据《江苏省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苏卫医政〔2020〕65号),为推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完善区域优质医疗资源配置,构建分级诊疗制度,我委组织制定了《江苏省传染病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下载:江苏省传染病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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