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204/2021-00416 文  号:
发布机构: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 生成日期: 2021-12-03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体裁分类: 公开形式: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  效:
关于江苏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建设复评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03 17:05:56 浏览次数:

根据常州市、苏州市医改办申请,20211129-122日,我们组织对常州市、张家港市进行了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建设省级复评,根据《江苏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建设方案(试行)》,经复核,常州市和张家港市均达到江苏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城市、示范县(市、区)标准。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2月3日—12月9日。如有异议,请与省医改办联系,联系电话:025—83620953,传真:025—83620991。

                          江苏省医改办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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