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省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集中理论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1

各有关单位:

按照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职业健康领域“证照分离”改革措施的通知》(苏卫办职健〔2021〕10号)要求,依照我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或拟申请单位的申请,我处决定于2022年1月组织全省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集中理论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估大纲》,将根据考试专业方向,适当侧重相应内容。

二、申请考试程序

(一)单位组织申请。由省内已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或拟申请资质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集中组织,并向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报送《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集中理论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

(二)考试人员条件审核。职业健康处组织对申请考试人员条件进行审核。

(三)告知参考人员名单。职业健康处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单位通过审核的参考人员名单。

三、参加考试人员条件

申请单位按照《江苏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技术评审准则》相关要求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须为本单位的专职人员(即不得在2个及以上单位工作);报名时需提供2021年7月至12月由申请单位逐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并以每个参考人员社保逐月缴纳情况的形式提供;退休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退休证以及只在申请单位从业的承诺书扫描件。

四、考试专业方向

共设置四个专业方向:

(一)职业卫生检测专业实验室方向;

(二)职业卫生检测专业现场采样方向;

(三)职业卫生评价专业方向;

(四)放射卫生检测与评价专业方向。

五、有关事项

(一)请各申请单位认真组织,如实填报《报名表》,并于2022年1月5日前盖章后将word版和pdf版同时报送至职业健康处,邮箱xyq6562100@sina.com,发件人须修改为申请单位全称,便于后续反馈参考人员名单和成绩单。

(二)发现不符合考试人员条件而参加考试的,成绩按零分计算。

(三)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考试时间将适当延后。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王国富,电话:025-83620514;省疾控中心职防所徐艳琼,电话:18915999415。

附件: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集中理论考试人员报名表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下载: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集中理论考试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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