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创新开展村级医疗卫生人才管理机制改革
发布日期:2021-11-19

近日,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武进区村级医疗卫生人才管理机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升级大学生村医驻村护士政策措施,推动实施备案制大学生村医备案制驻村护士招引工作,进一步改革完善村级医疗卫生人才区管、镇聘、村用机制。

一、拓展招录形式“引才”

武进区建立以“备案制大学生村医”为主体、“备案制驻村护士”为补充、事业编制“乡村医生”为支撑的村级医疗卫生人才队伍。首先,每年公开招考“备案制大学生村医”“驻村护士”,保证村医队伍的源头活水。其次,该区将省定向委培的大专医学毕业生纳入“备案制大学生村医”队伍。目前,全区已有备案制大学生村医93人、驻村护士73人,占村医总人数的47%;其中,本科学历72人、硕士研究生3人、执业中医师63人。该区计划用五年时间委托高校继续培养本科中医医学生200名,结合苏—陕协作,委托陕西安康临床医学院培养大专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生50名,突出提升村医队伍的中西医临床服务能力。

二、优化待遇保障“留才”

一方面,打通职业发展通道。武进区建立起“普通村医村护”到“备案制身份”再到“事业编制身份”的卫生人才职业发展路径。新招录的大学生村医直接具有备案制身份,在基层岗位工作满5年的驻村护士,也可转为备案制身份。对于在基层岗位工作满6年的“备案制大学生村医”,区卫健局拿出当年度一定比例的乡镇卫生院编内名额招聘进编,通过“镇聘村用”形式,继续在村级医疗机构工作。另一方面,提升工资收入待遇。纳入备案制管理人员,其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参照同类事业单位人员标准;奖励性绩效工资与其个人的基本公卫、基本医疗、家医签约等完成情况挂钩。区财政足额安排备案制人员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经费,2021年对备案制人员的工资补助标准达每人7.5万元,并承担人员“五险一金”的单位缴纳部分,同时为村医村护统一购买医疗责任险。村级医疗机构在职人员纳入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会组织,享受同等的工会福利待遇。对面向社会招聘达到相应条件的人员,区财政还一次性给予3万元的补助。目前,“备案制大学生村医”人均年收入超过13万元、最高可达27万元,驻村护士年收入超过10万元。

三、科学管理服务“用才”

武进区制定备案制乡村医生管理办法、乡村医生考核管理办法等配套措施,通过建章立制规范乡村医生执业行为、改善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通过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政策导向激励乡村医生提供更多优质服务。该区还先后投入4000万元,全面实施村级医疗机构提档升级工程,更新完善村级医疗卫生基础设施。新改扩建后的村级医疗机构宽敞整洁、温馨舒适、流程合理、设施完备,助力科班出身的村医村护更好地发挥业务特长,当好老百姓身边的“服务多面手”和“健康守门人”,有效开创居民满意度提升和村医职业归属感增强的“双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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