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过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通告
发布日期:2021-11-12

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 第4号)、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卫职健〔2021〕5号)等规定要求,我委组织专家对91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新证、变更、延续和增加业务范围等资质申请进行了技术评审。截至2021年10月31日,我省通过资质认可的机构名单见附件。

特此通告。

附件:通过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名单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10日

附件下载:通过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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