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复核结果的通知(苏中医医政〔2021〕17号)
发布日期:2021-11-10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省直中医医院:

根据《江苏省中医重点专科管理办法》,依据《江苏省中医重点专科建设与评价标准》,2021年我委组织对全省中医重点专科及建设单位进行了综合评审复核,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一、确认江苏省中医院风湿科等123个专科为复核合格单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确认江苏省第二中医院骨伤科等41个专科为继续建设和限期整改单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建设和整改期为1年,期满将组织考核验收。

三、确认江南大学附属医院(原无锡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神经内科等19个专科为复核不合格单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3),撤销其省中医重点专科资格。

请各地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十四五”期间中医药发展的统筹谋划,高度重视重点专科建设工作,发扬成绩,整改问题,对标找差,加大建设力度,充分发挥特色优势,不断促进中医院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

附件:

1.江苏省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复核合格名单     

2.江苏省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含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名单

3.江苏省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复核不合格名单

                                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11月9日

附件下载1.江苏省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复核合格名单、2.江苏省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含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名单、3.江苏省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复核不合格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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