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医护理专业化培训基地、中医护理临床实践基地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0-09-23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培养中医临床护理专业人才,根据《江苏省中医护理专业化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江苏省中医护理专业化培训基地遴选标准细则》的要求,经过材料审核、现场答辩等程序,拟确定江苏省中医院、江苏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泰州市中医院、徐州市中医院、南京市中医院、无锡市中医院为江苏省中医护理专业化培训基地,苏州市中医院、常州市中医院为中医护理临床实践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省卫生健康委中医医政处联系。

公示时间:2020年9月23日至9月30日。

联系电话:025—83620861。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9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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