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督促做好新冠病毒检测试剂阳光挂网采购工作
发布日期:2020-06-2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做好我省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试剂的采购使用和供应保障工作,减轻受检群众的费用负担,巩固疫情防控成果,近日,驻省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督促省医保局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新冠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好新冠病毒检测试剂阳光挂网采购工作,保障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正常供应,促进价格回归合理水平。根据阳光挂网采购相关规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相关试剂生产企业均可参加江苏省药品阳光采购和综合监管平台阳光挂网,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在省平台采购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并可与相关企业开展阳光议价交易。驻委纪检监察组将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强化全流程监管,严格履行监督职责,突出日常监督重点,以严明的纪律全力支持、全力保障新冠病毒检测试剂阳光挂网采购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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