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江苏省三级妇幼保健院现场验收细则的通知(苏卫妇幼﹝2020﹞14号)
发布日期:2020-06-16

各设区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健康委:

为推进我省妇幼健康事业发展,进一步规范、提升妇幼保健机构管理与服务水平,不断满足妇女儿童健康需求,我委在国家《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江苏省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制订了《江苏省三级妇幼保健院现场验收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对照标准要求,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规划和建设,积极开展三级妇幼保健院建设工作。

各地在工作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联系我委妇幼处。联系人:相莉;电话:025-83620707;电子邮箱:xiangli@163.com。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

                                  2020年6月10日

附件下载:三级妇幼保健院现场验收细则.pdf

                  附件123三级妇幼保健院基本设备每床单元设备临床保健医技科室技术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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