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西学中”高级人才研修项目人员遴选工作的通知(苏中医科教〔2020〕1号)
发布日期:2020-04-16 17:57:10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委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全面加强西学中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2020年重点工作计划安排,将启动省“西学中”高级人才研修项目,拟在全省遴选60名高素质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人员。为做好项目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目标

着眼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培养一批德业双修、中西医贯通、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西学中”高级人才,推动生命科学创新突破。

二、遴选条件

(一)身体健康,具有良好医德医风,热爱中西医结合事业。

(二)坚持临床一线工作,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实践能力。

(三)具备副高及以上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截至2020年3月31日),担任国家、省和市医学会各专科分会正副主任委员职务的可放宽至60周岁。

(四)能够坚持学习,按要求完成研修学习任务。

(五)担任省医学会各专科分会委员及以上职务、设区市医学会各专科分会正副主任委员职务的人员优先推荐。

三、遴选程序

按照本人申请、单位推荐、择优选拔等程序进行遴选确定。

(一)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省西学中高级人才研修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1),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二)单位推荐。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推荐报送至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属单位直接报送省中医药管理局)。

(三)审核报送。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后确定研修对象候选人,并于4月20日前将《申报表》和《省西学中高级人才研修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省卫生健康委中医科教处。鼓励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非中医药类医疗机构人员申报。

(四)选拔方式。

审核入围:符合优先推荐条件的人员不参加选拔考试,由我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核,确定录取名单。

直接入围:参加2019年第四批全国中医(西学中)优秀人才研修项目选拔考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人员直接入围(名单见附件3)。

选拔考试:其他研修对象候选人均需参加由省中医药管理局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时间和内容另行通知。

(五)确定公布。根据审核意见和考试成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由省中医药管理局确定项目研修对象名单并予以公布。

四、研修内容与方式

研修周期为3年。包括集中理论学习、临床实践、跟师学习和外出游学等内容。

(一)理论培训。系统学习中医药基本理论与方法,以集中学习为主,培训课程主要安排在周末和节假日。

(二)临床实践。运用中医药基本理论与方法开展诊疗活动,以临床进修方式为主,时间12个月,其中门诊时间不少于2个月。省中医药管理局选择部分临床实践单位,组织研修对象在相应的临床专业科室进修学习。

(三)跟师学习。进一步强化中医思维,以跟师学习为主要方式,采取双向选择方式,选择1名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临床水平高的老中医药专家进行临床跟师,学习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提高临床实践能力。跟师学习时间原则上每周不少于0.5个工作日,累计不少于30个工作日。

(四)外出游学。组织学员赴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中医药重点学科、专科单位、中医药特色鲜明的相关单位进行现场观摩学习。

五、其他事项

(一)省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项目方案的制定、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明确研修要求。下拨专项经费予以补助,用于学员研修期间的学习相关活动。

(二)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研修学员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

(三)研修对象所在单位保障研修对象在参加集中理论培训、临床实践、跟师学习等活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不变。

(四)研修对象应完成规定的学习和实践任务。如无法完成的,或有严重的违规行为的,由所在单位提出,逐级报送省级中医药管理局,经批准终止研修资格。未达到结业考核要求的研修对象不予结业。

(五)通过结业考核者,颁发江苏省西学中高级人才研修项目合格证书。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奇骏

联系电话:025-83620518

电子邮箱:huangqj­_wjw@js.gov.cn

附件:1. 省西学中高级人才研修项目申报表

           2. 省西学中高级人才研修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

           3. 省西学中高级人才研修项目直接入围名单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

 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4月9日

附件下载:1. 省西学中高级人才研修项目申报表、2. 省西学中高级人才研修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3. 省西学中高级人才研修项目直接入围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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