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2020〕苏卫行复第1号)
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
〔2020〕苏卫行复第1号
王XX:
你对XX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12月13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委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你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委予以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终止本案行政复议审理。
特此通知。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13日
抄送:XX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