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1号)
为平稳有序做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0号)修订过程中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2019年第7号公告精神,现将江苏省2019、2020年资质到期的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有效期统一延期到2020年12月31日。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可按照本公告的精神,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统筹做好丙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延期工作。
特此公告。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