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204/2020-00920 文  号:
发布机构: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 生成日期: 2020-12-21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重点工作
体裁分类: 公开形式: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  效:
关于开展江苏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2—2020年)终期评估的通知(苏卫疾控〔2020〕103号)
发布日期:2020-12-21 16:27:18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广电局、医保局、残联、红十字会∶

2011年,原卫生部等11部委印发《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 年)》(卫疾控发〔2011〕76号)。2012年,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2-2020年)》(苏政办发〔2012〕97号)(以下简称《规划》)。各级政府认真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广大麻风病防治工作者共同努力,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全省麻风病防治工作总体进展顺利。为评价《规划》目标完成情况,全面总结我省麻风病防治工作成效和经验,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9部委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1-2020 年)终期评估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894号),结合我省实际,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制定《江苏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2-2020年)终期评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终期评估实施方案》)。现就终期评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评估《规划》落实情况

《规划》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开展大量工作,积累丰富的防治经验。各地要精心组织实施,做好部门间协调,全面开展评估工作。地方相关部门要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据《终期评估实施方案》制订本地区的评估实施方案,对本地麻风病疫情情况、防治政策和措施落实情况、防治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等进行全面评估,做好经验总结和问题分析。

二、确保评估工作质量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评估动员,开展培训工作。市、县两级以自评为主,各相关单位要对收集的数据和资料认真核实,确保评估结果客观真实。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对县(区)级评估结果进行抽查复核。

三、按时完成评估工作

各地要按照《终期评估实施方案》要求完成自评,市级完成抽查复核,于 2020年 12月 31日前将评估报告报送省卫生健康委疾控处,相关调查表格报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汇总。省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对部分市进行抽查复核。

省卫生健康委疾控处联系人∶顾鹏程

联系电话∶025—83620730

传真∶025—83620725

电子邮箱∶jsswjwjkc@126.com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人∶张连华

联系电话∶025—83759458

传真∶025—83759458

电子邮箱∶zhanglh@jscdc.cn

附件∶江苏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2—2020年)终期评估实施方案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

江苏省发改委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公安厅

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广电局

江苏省医保局

江苏省残联

江苏省红十字会

2020年12月9日

附件下载:附件∶江苏省消除麻风病危害规划(2012—2020年)终期评估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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