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无锡市人民医院等19家医院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国家《医院评审暂行办法》《江苏省医院评审办法》,2020年9月21日—30日,省医院评审委员会组织对无锡市人民医院等19家医院进行了现场评审。评审结果于2020年11月23日经省医评委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一、拟确定无锡市人民医院、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昆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邳州市人民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二、拟确定徐州市儿童医院为三级甲等儿童医院;南通市肿瘤医院为三级甲等肿瘤医院;南京市第二医院、常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苏州市第五人民医院、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为三级甲等传染病医院。
三、拟确定沭阳县人民医院、海安市人民医院、海门区人民医院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盐城市第二人民医院为三级乙等传染病医院。
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7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与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联系,联系电话:025—83620985,传真:025—83620812。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