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颖主任出席《江苏省中医药条例》专家学者座谈会
发布日期:2020-11-05

11月4日,省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谭颖主持召开学习宣传贯彻《江苏省中医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家学者座谈会,听取专家学者关于实施《条例》的意见建议,共商推动江苏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的举措。

座谈会气氛热烈,中医药专家学者满怀对中医药事业的一腔赤诚,畅谈对《条例》颁布实施的感想与体会,并就如何贯彻落实《条例》提出意见建议。谭颖认真听取发言,与大家讨论交流。谭颖说,今天上午省委深改委审议通过了我省《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的具体举措。《实施意见》的审议通过,让我们对《条例》的宣传贯彻和江苏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更加充满信心。

谭颖指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刚刚胜利召开,“十四五”规划建议对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在这个背景下邀请各位专家座谈交流,就是要认真听取专家们对贯彻实施好《条例》的意见建议,共同谋划好“十四五”全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对专家的意见建议,将积极消化吸收,凝聚新的共识,推动《条例》深化落实。

谭颖强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医药发展,省人大、省政协给予了全方位支撑,我们倍感责任重大,下一步要在“实”字上下功夫,让《条例》落地见效。要进一步理清思路,对照法定职责,按照《条例》具体要求,理出任务清单加以落实。要在继续保持中医药现有强项的同时,找差距、补短板,将中医药体制机制、平台载体特别是科研项目、人才工程等放在全省的大格局中去考量。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引领的重要指示要求,加快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促进区域联动、学科交叉互补,在传承创新中充分体现中医药的生命力。要提高中医药文化自信,进一步加大协调呼吁力度,争取得到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支持,形成合力推动《条例》落实。要把《条例》和《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结合起来,和“十四五”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有机衔接起来,不断提升江苏中医药综合实力,加快建设中医药强省。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原副局长吴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原规财司司长苏钢强,原江苏省卫生厅副厅长、原省中医管理局局长张华强,国医大师夏桂成教授,全国名中医汪受传教授,岐黄学者、南京中医药大学副校长、江苏省中医院党委书记方祝元,岐黄学者、南京中医药大学副校长程海波,江苏省名中医奚肇庆教授,江苏省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党委书记曾庆琪,江苏省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省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副会长兼秘书长黄亚博,江苏省第二中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李志伟等参加座谈。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朱岷出席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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