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
2020年12月1日是第33个“世界艾滋病日”。今年我国宣传活动主题是“携手防疫抗艾,共担健康责任”(英文主题为“Global solidarity,shared responsibility”),旨在强调在全球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加强团结协作,强化压实政府、部门、社会和个人“四方责任”,携手应对新冠肺炎、艾滋病等全球范围内重大传染病挑战,共同抗击艾滋病,为实现艾滋病防控目标、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努力。
一、疫情概况
2020年1-10月,全省共检测各类人员1097万余人次,比去年同期增加5.48%;新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3423例,比去年同期下降8.94%,其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2718例,艾滋病病人705例。截至2020年10月底,全省现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31447例,累计死亡4454例,目前正在我省随访管理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31162例。我省艾滋病疫情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全省艾滋病疫情继续保持在低流行水平,但男男同性性行为人群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率持续维持在较高水平。哨点监测结果显示,“十三五”期间我省男男同性性行为人群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率维持在6.97%-8.58%之间。二是性传播是我省艾滋病主要传播途径。2020年1-10月新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者中,经性接触途径传播3386例,占98.92%(其中同性传播占54.57%、异性传播占44.35%)。三是艾滋病流行的地区差异大。累计报告病例数居前5位的设区市分别是苏州市、南京市、无锡市、南通市和盐城市,报告数占全省报告总数的62.69%。四是艾滋病流行模式多样化,部分重点人群感染率高。2020年1-10月新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者中,50岁及以上人群为1157例,占33.80%。
二、艾滋病防治工作进展
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艾滋病防治行动计划(2018-2020年)》各项防治工作要求,有效落实防控措施。
(一)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根据不同人群特点,开发针对性强、接受度高的宣传材料,经常性地开展预防艾滋病公益宣传。利用“国际禁毒日”“世界艾滋病日”等主题日开展主题宣传,举办“艾滋病检测月”“性病宣传周”等活动。探索开展“互联网+”宣教,建设完善“江苏艾防”微信小程序,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卫生健康、教育、广电、老龄办等部门联合开展江苏省首届艾滋病防治健康教育作品征集活动,利用展览馆、地铁媒体等宣传载体开展优秀作品巡展。据统计,各类人群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为:流动人口95.53%,青年学生95.78%,暗娼人群96.00%,男男同性性行为人群95.79%。
(二)扩大综合干预覆盖面,减少二代传播风险。强化综合干预,增强干预针对性。持续完善高危人群行为干预体系,探索男男同性性行为人群和吸毒人群综合干预模式,扶持社会组织开展社区宣传干预和动员检测等活动,促进感染者早期发现和治疗,减缓艾滋病传播。截至2020年10月底,全省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门诊累计收治9949名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其中包括181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目前在治1355人。开展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落实消除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健全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网络,对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治疗、预防性用药、监测、随访、转介等干预服务。
(三)扩大监测检测覆盖面,提高病例发现能力。加强艾滋病疫情监测,全省设置各类人群监测哨点130个,全年监测各类重点及高危人群5万人。构建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的艾滋病检测网络,全省艾滋病检测网络已扩展到14个确证实验室、709个艾滋病筛查实验室、1799个艾滋病检测点,共2522个艾滋病检测实验室。充分发挥自愿咨询检测(VCT)门诊在艾滋病检测发现中的作用,全省设置VCT门诊375家,每年为各类人群提供免费检测咨询超过6万人次。
(四)扩大抗病毒治疗覆盖面,提高医疗服务可及性。按照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要求,对有意愿治疗且无治疗禁忌症的感染者及时实施抗病毒治疗,进一步扩大抗病毒治疗覆盖面。目前全省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总数达到53家。不断提升抗病毒治疗质量,保障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得到及时、规范的抗病毒治疗。截至2020年10月底,全省在治成人病例29360人,在治儿童病例50人。
(五)开展示范区建设,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组织开展第四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目前各示范区正在探索创新模式26个。发挥社会组织易于接触特殊人群、工作方式灵活等优势,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在高危行为干预、随访管理、健康教育等领域开展工作。2020年,全省26个社会组织获得国家艾滋病防治基金项目31个,省级社会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基金重点支持64个社会组织开展青年学生和高危人群干预等工作。
(六)探索阻断艾滋病经性途径传播,推进性病防治。全面落实《性病防治管理办法》和《中国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0-2020年)》,重点加强性病区域监测及性病检测实验室网络建设,全省设置15个性病监测哨点。在所有县(市、区)推广性病规范化诊疗服务,规范开展性病病例报告、实验室检测,全省性病实验室检测、性病病例报告和疫情管理工作质量稳步提升,I期和II期梅毒报告病例数呈下降趋势,胎传梅毒控制在较低水平。2020年1-10月,全省共发现报告梅毒20946例和淋病4552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