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各级应急助产机构名单公告
发布日期:2020-11-19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妇幼保健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现确定91家医疗机构作为“应急助产机构”,用于应急承接“新冠肺炎定点救治医院”启用后,原先在该院接受服务的普通孕产妇的产检和住院分娩工作,以保障孕产妇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现将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附:江苏省各级应急助产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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