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南京市妇幼保健院等10家机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评审校验结果的通知(苏卫妇幼〔2020〕21号)
发布日期:2020-10-20

各设区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健康委,省属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评审、审核和审批管理程序》《关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校验实施细则的通知》《关于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管理的指导意见》和《江苏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配置规划(2016-2020年)》等文件精神,我委组织对南京市妇幼保健院等10家医疗机构进行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现场评审校验。根据专家论证意见,经研究决定:

一、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夫精人工授精、供精人工授精、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植入前胚胎遗传学诊断技术校验合格,继续运行。

二、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镇江市妇幼保健院、泰州市人民医院等3个单位夫精人工授精、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校验合格,继续运行。

三、无锡市人民医院、徐州市中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宿迁市妇产医院、沭阳县人民医院等5个单位夫精人工授精技术校验合格,继续运行。

四、沭阳县人民医院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评审合格,批准试运行,一年后复评。

五、江南大学附属医院夫精人工授精技术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2个月(从专家评审之日起算),整改结束后我委将组织专家复核。

希望各医院按照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强化依法执业意识,加强人员培训,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提升生殖健康服务能力。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0月14日

抄送:国家卫生健康委妇幼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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