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204/2019-00217 文  号:
发布机构: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 生成日期: 2019-08-16
主题分类: 医政医管 组配分类: 重点工作
体裁分类: 公开形式: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时  效: undefined
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低收入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苏卫办医政〔2019〕23号)
发布日期:2019-08-16 15:30:11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及昆山、 泰兴、 沭阳县( 市) 卫生健康委, 省管有关医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进一步实施健康扶贫工程, 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做好 2019 年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 ( 国卫办医函〔2019〕 427 号) ( 以下简称《通知》 )精神, 现就做好 2019 年农村低收入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加专项救治覆盖范围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 切实推进农村低收入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 结合《通知》 和《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卫医政〔2018〕 69 号) 文件有关规定, 将原 30 种农村低收入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中的“脑梗死” 调整为“脑卒中”, 调整后的 30 种农村低收入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为: 儿童白血病、先心病、 乳腺癌、 宫颈癌、 耐药结核病、 终末期肾病、 重性精神病、 艾滋病机会感染、 血友病、 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唇腭裂、 肺癌、 食道癌、 胃癌、 Ⅰ 型糖尿病、 甲亢、 急性心肌梗塞、 脑卒中、结肠癌、 直肠癌、肝癌、肝硬化、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白内障、尘肺、 神经母细胞瘤、 儿童淋巴瘤、 骨肉瘤、 地中海贫血、 尿道下裂。 各设区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根据新调整的救治病种范围做好辖区内“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 里的建档立卡农村低收入人口、 经民政部门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 低保对象等医疗救助对象和农村计划生育特困家庭的大病专项救治工作, 并可结合实际, 将本地区多发、 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疾病纳入专项救治病种范围。

二、进一步提升专项救治医疗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分级分类、 保证质量、 方便患者、管理规范”的原则,结合救治病种特点和大病救治需求,不断提高救治水平和质量。 加强与民政、 扶贫、 医保等部门的沟通协调, 形成合力, 推进信息共享, 共同做好救治对象数据信息的动态管理工作, 充分发挥基本医保、 大病保险、 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保障作用, 坚持实施大病救治对象住院“先诊疗、 后付费” 政策和出院“一站式” 结算。 鼓励和支持群团组织、 慈善机构、 爱心企业、 社会组织通过多种方式, 积极参与农村低收入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专项救治信息统计报送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关于建立健康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 (苏卫财务〔2018〕52 号)有关要求, 定期上报救治台账建立情况、医疗救治信息和工作开展情况,做好数据定期统计、 分析工作, 为持续改进相关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同时, 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形式对健康扶贫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持续开展政策解读、 社会发动和新闻宣传, 提升社会各界和救治对象对相关政策的知晓率、 获得感和满意度, 在全社会营造实施健康扶贫工程的良好舆论氛围。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19年8月9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