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确认睢宁县中医院为三级中医医院的通知(苏中医医政﹝2019﹞2号)
发布日期:2019-02-18 16: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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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经你委请示,根据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我局按照三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7年版)及其实施细则、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试行)对睢宁县中医院转设为三级中医医院进行了现场审查。经审查,睢宁县中医院达到了三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且公示无异议,现确认睢宁县中医院为三级中医医院。
希望该院对照三级中医医院的各类规范和制度要求,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强化中医药内涵和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改进医疗服务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充分发挥县域内中医药龙头单位作用,不断增强综合医疗服务能力,使医院发展与三级中医医院功能和任务相适应。你委要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加强日常监管和工作指导,促进医院规范、科学、可持续发展。
睢宁县中医院可在3年后经你委向我局提出中医医院评审申请,以确定中医医院等次。
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9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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