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江苏省人民医院等10家医院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国家《医院评审暂行办法》《江苏省医院评审办法》,2019年11月15日—11月30日,省医院评审委员会组织对江苏省人民医院等10家医院进行了现场评审。评审结果于2019年12月13日经省医评委全体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一、拟确定江苏省人民医院、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苏州市立医院、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二、拟确定如皋市人民医院、南通市通州区人民医院、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医院、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
三、拟确定南通市精神卫生中心、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为三级甲等精神病医院。
公示时间为2019年12月24日—30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与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联系,联系电话:025—83620985,传真:025—83620812。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