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等21家医院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国家《医院评审暂行办法》《江苏省医院评审办法》,2018年11月—12月,省医院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医评委”)组织对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等21家医院进行了现场评审。评审结果于2019年1月15日经省医评委常务委员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报经我委同意,现予以公示:
一、拟确定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南京市第一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通大学附属医院、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淮安市第二人民医院、苏北人民医院、扬州大学附属医院、江苏大学附属医院、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宿迁市人民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
二、拟确定新沂市人民医院、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启东市人民医院、建湖县人民医院、高邮市人民医院、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靖江市人民医院、兴化市人民医院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
三、拟确定苏州市广济医院为三级甲等精神病医院。
公示时间为2019年1月25日—31日。公示期间如有疑义,请与省卫生健康委联系,联系电话:025—83620813,83620812,传真:025—83620812。
2019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