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省《中医药法》普法培训班在南京举办
发布日期:2019-01-10 10:48:34 浏览次数:

12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在南京联合举办2018年全省《中医药法》普法培训班。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陈琪出席开班式并讲话,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朱岷致辞。

陈琪在讲话中阐述了本次《中医药法》普法培训班举办地目的和意义,对做好培训工作提出了要求。他指出,中医药法的颁布实施是中医药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和省中医药管理局在岁末年初举办培训班将为明年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全省贯彻落实《中医药法》情况执法检查、《江苏省中医药条例》立法调研、推进《江苏省中医药条例》制定进程做好准备。各地要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做好《中医药法》的学习贯彻。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上来,学习好、领会好、把握好、实践好《中医药法》及配套法规。他要求学员集中精力,学以致用,努力开创中医药发展的新局面。要继承和弘扬中医药,把中医药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他强调,培训既是解读法规,也是对中医药发展难点、要点的聚焦,要把培训成果转化为推进中医药发展的动力,进一步总结发展中医药的宝贵经验,凝练上升到制度层面。要严肃纪律,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培训班的规定办事,加强交流,学有所获。

朱岷介绍了《中医药法》颁布实施以来,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组织开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以及下一步将会同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开展执法检查和立法调研的工作打算。指出,在《中医药法》颁布两周年的日子举办本次培训班意义非凡。希望学员,特别是中医药系统地同志,通过培训,深刻认识中医药法在中医振兴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准确把握中医药法构建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增强贯彻实施中医药法的自觉性、坚定性,增强推动中医药法落地落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相关负责同志,各设区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员会分管卫生工作同志,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分管中医工作的同志和中医处长,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同志,各设区市、县(市、区)中医院相关负责同志和省直中医单位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等340余人参加培训。

关闭
打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