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省中医药局局长朱岷出席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建设工作推进会
发布日期:2018-08-24 10:12:41 浏览次数:

 

8月20日下午,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建设推进工作会在南京召开。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省中医药局局长朱岷出席会议并讲话。

朱岷在讲话中指出,在省、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省6个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项目总体推进情况滞后于预期的问题比较突出,“双超”现象仍然存在,软硬件同期谋划、协同推进不够,各地要在认真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的同时,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架构,抓好关键环节,加强过程管理,以目标为导向,切实推进项目建设。

朱岷强调,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重要任务,是推进新时代中医药传承发展的有力抓手;同时也是迄今为止国家投入最大的中医药扶持项目。下一阶段要重点做好:一要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医药事业发展高度重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也把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作为近几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地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切实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二要围绕目标,全面统筹推进项目建设。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不仅仅是基建工程,核心要义是中医药服务的能力提升工程,要从提升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模式、提高临床科研能力、加强人才培养四个方面整体推进。要做到软硬件同期谋划、协同推进,通过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的实施,切实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治疗重大疾病中的协同作用以及在疾病康复过程中的核心作用,进一步增强中医药服务功能,促进我省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要通过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的实施,办出中医药的特色。三要加强领导,加快项目组织实施。各市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把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作为重中之重,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并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我局《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组织管理和职责分工方案》,建立完善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做好工程的组织管理工作。各项目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筹资方式和工期,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组织管理好项目建设活动,严禁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出现超规模又超概算的“双超”现象。四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廉政意识。各项目单位(法人)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对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承担全面责任。要时刻绷紧这根弦,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按规矩办事。

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和改革处处长郝琳强调,推进项目建设,一是要强化服务意识,确保前期工作落实到位。各地发改部门要主动做好协调服务,该优化的手续要优化,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对前期手续完善的项目,要抓紧组织申报投资计划。二是要强化责任意识,确保项目建设管理到位。各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的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基建管理程序,严格按照批复组织建设,并按时将项目进展情况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各地发改部门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属地监管责任,认真组织实施中央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专项稽查和监督问责,与卫生计生部门共同把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这项工作抓好。三是要强化安全意识,确保项目风险防范到位。要规范资金使用、防范债务风险、杜绝滋生腐败。

会上,江苏省中医医院、江苏省中医药研究院、徐州市、常州市、盐城市及泰州市中医院6家项目建设单位分别对2018年项目建设进展情况、2019年项目进度计划、目前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了汇报,各设区市发改和卫生计生部门对项目建设保障工作情况进行了补充汇报。委中医医政处处长石健峰和中医科教处调研员王卫红分别就重点中医医院项目加强医疗、科研、教育业务建设和中医药科研机构项目加强业务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由委中医综合处处长陈燕主持,各有关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社会处负责人、各有关设区市卫生计生委中医处负责人及各项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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