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医药局关于公布全国和省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基层工作站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苏中医科教〔2018〕3号)
发布日期:2018-05-11 16:07:00 浏览次数:

各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十三五”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江苏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江苏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发挥全国和省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引领和辐射作用,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国和省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基层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建设项目。在工作室和工作站共同申请、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基础上,我局按照每个单位申报工作站的数量不超过2个、每个工作室建设工作站的数量不多于2个的原则,遴选确定首批68个工作站建设项目,现将名单予以公布(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站建设项目是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下层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举措。各地、各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全国和省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基层工作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试行)》(附件2,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步骤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

二、项目正式启动时间不得迟于2018年5月31日。各地、各项目单位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参照《全国和省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基层工作站建设项目协议书(范本)》(附件3,以下简称《协议书》),商定协议内容,召开启动会议,签订《协议书》。《协议书》请于5月31日前报送省卫生计生委中医科教处。

三、请各地、各项目单位在实施过程中注重宣传和总结,扎实落实各项任务。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省卫生计生委中医科教处联系。

联 系 人:黄奇骏、戴运良

联系电话:025—83620518、83620506

附件:1. 全国和省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基层工作站建设项目名单

           2. 全国和省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基层工作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试行)

           3. 全国和省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基层工作站建设项目协议书(范本)                        

江苏省中医药局

2018年5月9日

抄送:南京中医药大学

附件下载:全国和省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基层工作站建设项目名单.docx

                  全国和省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基层工作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试行).docx

                  全国和省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基层工作站建设项目协议书(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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