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8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苏中医药继教委〔2018〕1号)
发布日期:2018-04-09 16:29:07 浏览次数:

各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8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国中医药继教委发〔2018〕1号),我省今年获批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68项,其中备案项目6项,现将项目名单予以公布(附件1、附件2),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分为知识技能类、学习提高类、前沿进展类三个类别,各主办单位要根据项目类别确定相应的培训对象,提高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各主办单位举办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要确保师资水平。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的通知》(国中医药继教办发〔2015〕1号)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学分证书的领取与规范管理。

三、省中医药中医药继续教育办公室和项目管理办公室将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并上报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抽查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项目申报的审定指标之一。

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对项目执行情况分2批次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及相关要求将另文通知。

五、本年度项目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项目未执行或未报送项目执行情况者,将取消其申报下一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资格。

六、其他未尽事宜或实施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办公室或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

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黄奇骏、戴运良,电    话:025-83620518、83620506

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张元清、费忠东,电    话:025-86669019、86612982

电子邮箱:jxjyhb@163.com

地    址:南京市汉中路282号,江苏省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发展部

邮    编:210029

附件:1.2018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备案项目(江苏)

      2.2018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年度项目(江苏)

                        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

                              2018年3月26日

附件下载:2018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年度项目.xls

                  2018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备案项目.xls

抄送:南京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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