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
为深入推进“健康江苏” 建设, 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江苏省“十三五” 卫生与健康暨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建设规划》, 省发展改革委、 卫生计生委、 中医药局联合编制了《江苏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江苏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省卫生计生委
江苏省中医药局
201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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