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度江苏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单位验收结果的通知(苏中医医政〔2018〕7号)
发布日期:2018-02-08 11:09:37 浏览次数:

各设区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

为进一步强化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工作,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于2016年11月遴选了一批江苏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单位,并于近期委托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了实地验收。根据各地验收意见,经审核研究,现确认南京市秦淮区蓝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20家单位(详见附件)验收结果为合格,并授予“江苏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称号。

请你们将验收结果通告有关单位,并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注重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附件:2016年度江苏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名单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江苏省中医药局

                               2018年2月5日

附件下载:2016年度江苏省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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