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全省妇幼健康服务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记功嘉奖的决定(苏卫妇幼〔2018〕4号)
发布日期:2018-02-06 14: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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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直属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全省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突出重点、聚焦难点,开拓进取,奋力拼搏,全省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逐年提高,有效保障了全面两孩政策平稳有序实施,涌现出了一大批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为了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广大妇幼健康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根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省卫生计生委联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决定对在妇幼健康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南京市保健院等37家集体和胡娅莉等130名个人进行奖励。
希望受奖励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为全省妇幼健康事业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全省妇幼健康条线要以获奖励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扎实工作,开拓进取,推动全省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全省妇幼健康服务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奖励名单
2.全省妇幼健康服务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奖励名单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2月6日
附件下载:
全省妇幼健康服务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奖励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