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医疗联合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苏卫医政〔2018〕70号)
各设区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省管有关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联合体综合绩效考核,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联合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江苏省医疗联合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苏省中医药管理局
2018年11月27日
附件下载:江苏省医疗联合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