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204/2018-00250 文  号:
发布机构: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 生成日期: 2018-10-12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重点工作
体裁分类: 公开形式: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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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苏卫医政[2018]49号)
发布日期:2018-10-12 15:03:39 浏览次数: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加快推进医联体建设全覆盖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以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为目标,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理顺双向转诊流程为重点,以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规划为统领,充分考虑本地区医疗服务体系、医疗机构地域分布等因素,合理规划布局医联体。在积极推动省级紧密型医联体试点的基础上,2018年10月底前,重点完成市域纵向紧密型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建设规划,做到网格化全覆盖,并大力推进建设。依托国家级、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等优势,重点推进肿瘤、心脑血管、呼吸、传染性疾病、重大传染病等重大疾病和妇产、儿科、麻醉科、病理科、精神科等短缺医疗资源的专科联盟建设。加快推进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重点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到2018年底前,实现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紧密型医联体;2019年底前,远程医疗要覆盖医联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鼓励中医医院牵头建设医联体,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重要作用;鼓励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以履行社会公益责任和义务为出发点领建或加入医联体建设。

二、以重点任务为抓手,着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一是按照国家部署,支持符合条件的医院开展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作。重点规划并加快建设省级医疗中心和省域内区域医疗中心,着力解决省域、市域内疑难危重患者看病就医问题,推进分级诊疗区域分开。二是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继续对每家县级人民医院的3—5个专科进行扶持,继续实施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计划。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县医院人才、技术、临床专科等核心能力建设,重点提高县医院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着力提升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以及传染病、地方病的诊疗能力。力争到2020年,全省全部县医院达到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90%县级综合医院和县中医院达到县医院和县中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推进分级诊疗城乡分开。三是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有关分级诊疗技术方案和双向转诊基本原则,明确不同级别和类别医疗机构职责,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到2020年底前,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开展分时段预约诊疗等线上服务,并向医联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足额优先预留预约诊疗号源,支持基层首诊,推进分级诊疗上下分开。四是加强医院日间服务能力,要指导符合条件的医院积极开展日间手术,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在国家和省推荐日间手术病种的基础上,选择已制定临床路径或诊疗规范、诊疗技术成熟、并发症与合并症相对少的病种,逐步扩大日间手术按病种收付费病种数量,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缩短患者等待住院和等候手术时间,主动调整门、急诊病种结构,引导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患者向下转诊,提升医疗服务效率。加强重大疾病单病种管理,要以胸痛、卒中、创伤、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建设为重点,以中心为龙头、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构建融合预防、筛查、救治、康复、健康管理为一体的分级防治和新型危急重症急诊急救网络体系,推进分级诊疗急慢分治。

三、积极完善、推动落实相关配套政策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通知》和我委联合省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物价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分级诊疗制度相关政策的通知》(苏卫医政〔2018〕12号)、《关于推进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建设的通知》(苏卫医政〔2018〕22号)要求,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加强监督考核等配套政策措施的落实,在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政策上取得进一步突破。

四、加强监督考核,选树典型经验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以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强基层为重点,建立医联体综合绩效考核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并将考核结果向行业内公布,引导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功能定位,促进各医联体形成争先改善服务、提高医疗质量的良性竞争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分级诊疗制度和医联体建设成效显著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要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对分级诊疗、医联体建设相关制度政策进行深入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转变群众就医习惯,引导患者基层首诊,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为分级诊疗制度和医联体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加快形成有序就医的分级诊疗格局。

请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于10月26日前将医联体建设整体规划、紧密型医联体网格化规划以及规划实施情况的汇报一并报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WORD版及加盖公章的PDF版)。

联系人:丁远锋,联系电话:025—83620877,邮箱: yzc@ jswst.gov.cn。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江苏省中医药局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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