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3家单位为江苏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7-03-31 10:40:59 浏览次数:

    经基层单位申报、资格审查、专家现场评审,经研究,省中医药局拟确定江苏省连云港中医药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扬州市中医院举办的扬州中医药文化展示馆、泰州市中医院举办的泰和堂国医馆(泰州市中医药文化展示馆)等3家单位为江苏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3月31日—4月7日。公示期间,有关问题可向省中医药局反映。
    联系电话:025-83620508。

 


江苏省中医药局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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