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苏省卫生事业发展统计简报
发布日期:2014-02-27

2011年江苏省卫生事业发展统计简报

江苏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
(2012年3月)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是深化医改重要的一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卫生工作,先后召开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和多项专题会议,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推进卫生事业发展。面对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的形势,全省卫生系统抓住重点,全力以赴落实关键举措,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卫生资源

  1、医疗卫生机构数

  2011年末,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31680个(含诊所、医务室、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比上年增加719个。

  其中,医疗机构31166个(包括医院,疗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急救中心、站,妇幼保健院、所、站,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临床检验中心、所、站)。

  医疗机构中,非营利性医疗机构25801个,占医疗机构总数的82.79%;营利性医疗机构5365个,占医疗机构总数的17.21%。医疗机构按经济类型分,国有3526个,占11.31%;集体18561个,占59.56%;联营973个,占3.12%;私营医疗机构6159个,占19.76%;其他机构1947个,占6.25%。医疗机构中,公立医疗机构22087个,占70.87%,非公立医疗机构9079个,占29.13%。

  医疗机构中,医院1283个(内:公立医院511个,民营医院772个),比上年增加126个;卫生院1223个,比上年减少53个(转制为民营医院);门诊部708个,比上年增加173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53个,比上年增加7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06个,较上年增加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551个,较上年增加371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8483个,增加503个。医院按床位数分:100张床位以下医院841个,100-199张的医院155个,200-499张的医院147个,500-799张的医院65个,800张及以上的医院75个。

表1 卫生机构及床位数


机构数

床位数

2011

2010

2011

2010

总计

31680

30961

296390

269670

医院

1283

1157

221674

195460

    #综合医院

849

754

149049

131649

     中医医院

86

86

27187

23325

     专科医院

308

286

38967

3513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9659

29098

68097

68616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2551

2180

16431

16468

卫生院

1223

1276

51332

51956

    #乡镇卫生院

1220

1268

51247

51771

门诊部

708

535

228

86

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护理站)

8483

7980

106

106

村卫生室

16694

17127

采供血机构

30

30

妇幼保健院(所、站)

106

103

2956

2510

卫生监督所(中心)

111

109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保健中心、防疫站)

129

130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53

46

1067

910

其他卫生机构

309

288

2596

2174

    注:(1)本表含村卫生室;(2)#系其中数。以下各表同。

 

  2011年末,全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防保健中心、防疫站)129个,其中:省属1个、省辖市属13个、县级市(区)属82个、县属25个。

  截止2011年底,全省已组建111个卫生监督所(中心),其中:省属1个、省辖市属13个、县级市(区)属72个、县属25个。

  2、医疗机构床位数

  2011年末,全省医疗机构床位296390张,其中:医院床位221674张(内:公立医院172095张,民营医院床位数49579张),卫生院床位51332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15703张。与上年比较,医疗机构床位增加26720张,增长9.91%,其中:医院床位增加26214张,卫生院床位减少624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减少89张。全省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由2010年的3.43张提高到2011年的3.75张。

  3、卫生人力总量

  2011年末,全省卫生人员总数481818人(包括村卫生室,下同),与上年比较,增加22528人(增长4.90%),其中乡村医生和卫生员数54999人,与上年比较,减少2509人(减少4.36%)。

  卫生人员中:卫生技术人员350544人,其他技术人员16247人,管理人员22968人,工勤技能人员37060人。与上年比较,卫生技术人员增加22157人(增长6.75%),其他技术人员增加1151人,管理人员增加2人,工勤技能人员增加1727人。

  卫生技术人员中:在岗执业(助理)医师134683人(其中执业医师120387人),较上年增加5685人(增长4.41%),在岗注册护士135602人,较上年增加13041人(增长10.64%),全省注册护士数首次超过执业(助理)医师数,改变了医护比长期倒挂的现象。全省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由2010年1.64人增加到2011年1.71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由1.56人增加到1.72人。

  卫生技术人员学历结构:本科及以上占32.24%,大专占35.48%,中专占28.06%,高中及以下占4.22%。技术职务(聘)构成:高级占8.39%、中级占27.76%、初级占55.47%、待聘占8.39%。

  2011年末,医疗机构卫生人员463909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38322人,内:执业(助理)医师130390人、注册护士134384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人员8164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6055人。



2011

2010


48.18

45.93

卫生技术人员

35.05

32.84

    #执业助理医师

13.47

12.90

       内: 执业医师

12.04

11.54

     注册护士

13.56

12.26

     药师(士)

2.21

2.14

     技师(士)

2.00

1.93

其他技术人员

1.62

1.51

管理人员

2.30

2.30

工勤技能人员

3.71

3.53

乡村医生和卫生员

5.50

5.75

  二、医疗服务

  1、医疗机构门诊服务量继续增加。2011年,全省医疗机构(包括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和村卫生室,下同)诊疗人次数为40693.50万次,其中:医院16702.32万次,占41.04%;卫生院7028.94万次,占17.27%;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5451.46万次,占13.40%;其他医疗机构11500.8万次,占28.29%。与上年比较,医疗机构诊疗人次数增加2166.18万次,增长5.62%,其中,医院增加1656.42万次,卫生院增加532.54万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增加34.77万次(见表3)。



诊疗人次数(万次)

入院人数(万人)

2011

2010

2011

2010

   

40693.5

38527.32

830.39

741.06

#医院

16702.32

15045.90

643.38

557.21

  内:综合医院

11536.08

10313.65

474.82

408.46

      中医医院

2899.07

2614.00

85.20

74.24

      专科医院

2015.02

1867.89

75.21

67.34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5451.46

5416.69

27.04

28.98

卫生院

7028.94

6496.40

141.14

139.97

妇幼保健院(所、站)

722.89

606.21

13.25

10.22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130.45

115.45

0.73

0.57

其他医疗机构

10657.44

10846.67

4.85

4.11

  

  2、医疗机构住院服务快速增长。2011年,全省医疗机构入院人数830.39万人,其中:医院643.38万人,占77.48%;卫生院141.14万人,占17.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7.04万人,占3.26%;其他医疗机构18.83万人,占2.27%。与上年比较,医疗机构入院人数增加89.33万人,增长12.05%,其中,医院增加86.17万人,卫生院增加1.17万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减少1.94万人(见表3)。   

  3、医生工作负荷继续加大。据卫生部门综合医院统计,2011年平均每个医生每天担负诊疗9.5人次,比上年增加0.40人次;平均每个医生每天担负住院2.9床日,比上年增加0.10床日。不同级别医院医生工作负荷有所不同(见表4)。



医生人均每天担负诊疗人次

医生人均每天担负住院床日

2011

2010

2011

2010


 9.5

9.1

 2.9

2.8

    

 12.3

12.1

 3.1

3.1

地级市属

 9.4

9.1

 2.8

2.8

县级市属

 9.2

8.9

 2.8

2.7

    

 8.4

7.5

 3.4

3.1

  4、医院病床使用率略有下降,基层机构病床使用率有所上升。2011年,全省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为84.16 %,其中:医院92.92%,卫生院58.74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9.89 %。与上年比较,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提高0.35个百分点,医院降低1.48个百分点,卫生院提高1.75个百分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高1.45个百分点。

  2011年,医疗机构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10.1日,其中:医院10.8日,卫生院7.1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4日。与上年比较,医疗机构出院者平均住院日比去年少0.2日,医院比去年多0.5日,卫生院比去年多0.2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多0.9日(见表5)。



病床使用率(%)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

2011

2010

2011

2010


84.16

83.81

10.1

10.3

医院  

92.92

94.40

10.8

11.3

     #综合医院

93.18

95.00

10.1

10.5

      中医医院

96.72

99.38

10.4

11.9

      专科医院

91.06

89.82

15.3

15.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9.89

48.44

 9.4

8.5

卫生院

 58.74

56.99

 7.1

6.9

妇幼保健院(所、站)

 92.29

87.39

 7.3

7.6

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

 62.94

47.73

24.4

21.4

  5、医疗服务质量稳步提高。2011年,医院入院与出院诊断符合率为99.44%,住院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99.72%,病理检查与临床诊断符合率95.81%,医院感染率1.00%,无菌手术甲级愈合率97.91%,无菌手术感染率0.06%。

  三、农村卫生服务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人口参合率保持在95%以上,最低筹资标准提高到230元,支付限额全部达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0%。在全面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的基础上,新增终末期肾病等6个病种,全年累计救治病例1.3万余例。大力推行支付方式改革,选择20个左右的病种在县级医院开展按病种付费,在基层机构实行门诊总额预付,22个统筹地区次均住院费用实现负增长。全面开展异地就医即时结报服务,21家三级医院实现与省信息平台联接。《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省新农合工作步入依法管理的新阶段。

  2、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2011年底,全省25个县(不含县级市)共设有县直属医院60所、县级妇幼保健机构25所、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5所、县级卫生监督所25所。

  2011年底,全省共设乡镇卫生院1220个,床位51247张,卫生人员70642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57080人)。与上年比较,乡镇卫生院减少48个,床位减少524张,卫生人员增加158人(见表6)。

表6 农村乡镇卫生院及医疗服务情况


2011

2010

乡镇卫生院数(个)

1220

1268

床位数(张)

51247

51771

卫生人员数(人)

70642

70484

  #卫生技术人员

57080

57407

    内:执业(助理)医师

24112

24240

诊疗人次(万人次)

7025.88

6476.22

住院人数(万人)

141.03

139.45

医师每日担负诊疗人次(人次)

11.61

10.64

医师每日担负住院床日(日)

1.19

1.16

病床使用率(%

58.75

56.91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日)

7.1

6.9

  2011年底,全省共设16694个村卫生室。村卫生室中,执业(助理)医师2297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54999人,其中乡村医生53404人。与上年比较,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和卫生员都有所减少(见表7)。

表7 村卫生室及人员数


2011

2010

村卫生室数(个)

16694

17127

乡村医生和卫生员数(人)

54999

57508

  3、农村医疗服务。乡镇卫生院诊疗人次和住院人数都有所增加,诊疗人次由2010年的6476.22万人次增加为2011年7025.88万人次,住院人数由139.45万人增加到141.03万人;平均每个医师每天担负11.61诊疗人次,每天担负1.19住院床日;病床使用率58.75%,出院者平均住院日7.1天,以上指标比去年均有提高。

  四、社区卫生服务

  1、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11年底,全省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2551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8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067个。与上年相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减少1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增加38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人员30635人,平均每个中心63.30人;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人员6761人,平均每站3.27人。

  2、社区医疗服务。2011年,全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诊疗4261.91万人次,住院26.84万人;平均每个中心诊疗8.81万人次,住院554.55人;平均每个医师每天担负16.10诊疗人次,每天担负0.70住院床日。社区卫生服务站2011年提供诊疗1189.55万人次,平均每站诊疗5754.96人次,平均每个医师每天担负23.23诊疗人次(见表8)。

表8 社区卫生服务情况


2011

2010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个)

 484

499

  床位数(张)

 15703

15792

  卫生人员数(人)

 30635

31381

    其中: 卫生技术人员

 25386

25411

           内: 执业(助理)医师

 10586

10721

  诊疗人次(万人次)

 4261.91

4380.64

  入院人数(万人)

26.84

28.31

医师每日担负诊疗人次(人次)

 16.10

16.23

医师每日担负住院床日(日)

0.70

0.67

  病床使用率(%

49.89

48.44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日)

 9.4

8.5

社区卫生服务站(个)

2067

1681

  卫生人员(人)

6761

5795

    其中: 执业(助理)医师

 2082

1789

诊疗人次(万人次)

 1189.55

1036.05

  五、门诊和住院病人医疗费用

  1、门诊和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据卫生部门综合医院统计,2011年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196.06元,比上年增加14.44元,增长7.95%;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9647.20元,比上年增加660.66元,增长7.35%(见表9)。

卫生部门综合医院门诊和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及涨幅


2011

 

2010


费用(元)

(元)

较上年增长(%

上涨9.36%

费用(元)

(元)

较上年增长(%

上涨9.36%

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用

196.06

7.95

181.62

7.56

其中: 药费

97.85

6.92

91.52

3.62

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

9647.2

7.35

8986.54

7.06

其中: 药费

4429.35

6.69

4151.66

4.94

注:本表按当年价格。(2011年物价指数105.3%,2010年物价指数103.8 %)

  2011年,卫生部门所属四级(省、市、县级市(区)、县)综合医院门诊和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上涨幅度有所不同。县属医院上涨9.13%,上涨最高,省属医院人均门诊费用上涨次之,为8.86%,省辖市属医院上涨7.57%,县级市(区)属医院上涨8.31%,(见表10)。



门诊病人次均医疗费用

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元)

2011

 

 

(元)

2010

(元)

11年比

10年上涨%

2011

(元)

2010

(元)

11年比

10%

  

198.24

183.6

7.97

9836.02

9073.3

8.41

省属

239.38

219.9

8.86

16550.02

15278.8

8.32

省辖市属

205.02

190.6

7.57

12158.3

11345.5

7.16

县级市、区属

187.16

172.8

8.31

8152.09

7387.9

10.34

县属

174.28

159.7

9.13

6210.8

5645.9

10.01

  2、药费占医疗费用比重。据卫生部门综合医院统计,2011年,门诊病人人均医疗费中,药费为97.85元,占49.91%;与上年相比,药费增加6.33元。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中,药费为4429.35元,占45.91%;与上年相比,药费增加277.69元(见表9)。

  六、居民病伤死亡原因

  2011年,居民病伤死亡原因统计年报资料范围为3个省辖市(城市)和6个县级市(区)(农村)共9个调查填报单位。

  1、居民病伤死亡率

  据9个调查单位死因统计,2011年,居民病伤死亡率为641.31/10万,其中男性为710.99/10万,女性为570.90/10万。

  2、死因顺位

  2011年,全省居民前十位死因依次为: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损伤与中毒、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消化系统疾病、神经系统疾病、泌尿系统疾病、精神障碍。前十位死因合计占总死亡的95.54%(见表11)。

  男性居民前十位死因依次为: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损伤与中毒、消化系统疾病、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泌尿系统疾病、神经系统疾病、精神障碍。前十位死因合计占总死亡的96.03%(见表12)。

  女性居民前十位死因依次为:脑血管病、恶性肿瘤、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损伤与中毒、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消化系统疾病、神经系统疾病、泌尿系统疾病、精神障碍。前十位死因合计占总死亡的94.93%(见表13)。


11  2011年江苏省部分地区居民前十位死亡原因顺位(合计)


死因分类

死亡率(1/10)

构成比(%)

排位


恶性肿瘤

191.76

29.90

1


脑血管病

151.75

23.66

2


心脏病

110.14

17.17

3


呼吸系统疾病

73.2

11.41

4


损伤和中毒

38.17

5.95

5


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

15.17

2.36

6


消化系统疾病

13.06

2.04

7


神经系统疾病

7.88

1.23

8


泌尿生殖系统疾病

7.4

1.15

9


精神障碍

4.18

0.65

10


合  计


95.54




12  2011年江苏省部分地区居民前十位死亡原因顺位(男)

死因分类

死亡率(1/10)

构成比(%)

排位


恶性肿瘤

243.90

34.31

1


脑血管病

152.66

21.47

2


心脏病

110.21

15.50

3


呼吸系统疾病

80.18

11.28

4


损伤和中毒

48.98

6.89

5


消化系统疾病

14.88

2.09

6


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

12.72

1.79

7


泌尿生殖系统疾病

8.23

1.16

8


神经系统疾病

7.48

1.05

9


精神障碍

3.51

0.49

10


合  计


96.03



 

 

13  2011年江苏省部分地区居民前十位死亡原因顺位(女)


死因分类

死亡率(1/10)

构成比(%)

排位


脑血管病

150.83

26.42

1


恶性肿瘤

139.07

24.36

2


心脏病

110.07

19.28

3


呼吸系统疾病

66.15

11.59

4


损伤和中毒

27.26

4.77

5


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

17.64

3.09

6


消化系统疾病

11.21

1.96

7


神经系统疾病

8.29

1.45

8


泌尿生殖系统疾病

6.57

1.15

9


精神障碍

4.87

0.85

10


合  计


94.93



 


  注:简报中的千人口指标均按省统计局公布的常住人口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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